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邓国军 曾星新
近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联合宜章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力协作,对一起历时四年的企业挡土墙垮塌涉企积案开展联动调解,成功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的合法权益。
某国有公司收购某涉港公司名下地块项目并签订协议,涉港公司于2022年10月出具承诺函,明确案涉地块南面挡土墙工程质量合格,双方顺利完成地块移交。2024年4月,受工程质量、降雨等多重因素影响,该挡土墙中段30余米发生垮塌,周边路基塌陷,未垮塌墙体亦出现位移、鼓包等问题。国有公司随即发函要求对方紧急抢修,防范雨季灾情扩大、损失加剧,但涉港公司主张需先经专业机构鉴定垮塌原因、划定责任,未配合开展抢修工作。双方争议久拖不决、矛盾持续激化,自行协商无果后,国有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坚持溯源解纷理念,多次组织调解、释法疏导,全力促成双方和解。考虑到双方长期存在地块租赁合作关系,单纯裁判虽合法合规,但难以彻底消解双方积怨、实现案结事了。经多轮调解未果后,宜章法院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港公司承担主要责任。涉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郴州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两级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坚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持续开展多元联动调解工作。两级法院联合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双方企业负责人前往争议现场座谈调处,精准释法明理、疏导对立情绪、管控争议分歧,跳出就案办案思维,将挡土墙修复重建与双方其他地块租赁纠纷一体统筹化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案涉全部争议实现实质性解决。
下一步,宜章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畅通涉企维权绿色通道,高效稳妥处置各类涉企纠纷,常态化落实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原则,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净化市场经营秩序,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刘建军
来源:湖南法治报









